2012年4月13日 星期五

無辜的市民vs無能的警察

我今早買報紙時好似平時的看了看頭條, 但是內容真是令我好嬲. 昨日發生了一件慘劇: 有一架Audi在Applecross被偷, 警察奉命追捕, 去到Molly附近一個有固定測速的紅燈相機時警車沖紅燈, 撞上一部corolla, 裡面有一對母女, 母親司機其後傷重死亡.

我嬲的原因好簡單, 自以為是的警察又再一次證明他們無任何能力去阻止罪惡發生, 只是識得用納稅人的錢買最貴的超速相機, 然後就躲在車上"執行任務 - 捉快車", 當有罪案發生時就話唔關警察事, 到關佢事時就乜都唔識做, 重害死人.

其實澳洲警察唔識追車已經係人都知, 就在幾天前有一架被偷的車在Brisbane被警察追, 居然追了兩個幾小時, 到最後架偷車停了在商場的停車場才完結. 即是如果架車唔停, 繼續走, 警察不單止追唔到, 可能會撞死幾個人超幾個紅燈.

最過份係警察一哥居然話社會係支持佢地追車, 點解佢唔試下去被撞死的家庭睇下佢地支不支持? 我怕班警察無命走出那家庭的門口.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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